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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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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图1)

  7155.62万元;结算审核为基础收费审定额*1‰+效益收费审减额*3.7%。

  5.采购需求:对襄城县滨河路(首山大道-百宁大道)道路工程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图纸、图纸会审、变更签证等)进行结算审核。

  襄城县滨河路(首山大道-百宁大道)道路工程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一、规划道路全长3033米,占地约136.49亩,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滨河路南侧临河景观工程等项目,其中:2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2.5米(绿化带)+14米(机动车道)+2.5米(绿化带)+3.5米(非机动车道)+2米(人行道)。二、雨水管道管材采用II级钢筋砼承插排水管;污水管道采用双扣聚氯乙烯增强管。三、路灯照明LED光源灯,道路照明灯具采用双臂金属柱灯,灯杆高10米,202套,灯具12米型号3XLED200W,24套。四、主要选用的树种乔木:楸树、栾树、香樟、国槐、红花槐、大叶女贞买球入口等,灌木及地被:红叶石楠球、大叶黄杨球、紫花地丁、鸢尾、大叶黄杨等,大乔木胸径设计8-12cm,中小乔木胸径设计6-8cm,灌木球高度为100-150cm,地被植物高度为20-35cm,及其他配套工程等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图纸、图纸会审、变更签证等)进行结算审核。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完成襄城县滨河路(首山大道-百宁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全部结算审核工作并提交最终审核报告之日止。

  1.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8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二楼不见面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现场)五、

  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二楼不见面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XCSTF)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服务指南”栏目的《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及其附件。3.投标

  人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进行咨询。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电厂南路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D座2层联系人: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CA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采购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在“投标人”登录页面右下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上传至交易系统中投标,后缀格式为“nXCSTF”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查看投标文件内容或导出PDF格式投标文件。

  4.1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栏目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5.2供应商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根据开标大厅界面右侧“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供应商应在“标书解密”环节完成解密操作(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按钮后供应商解密,系统初设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报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4开标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5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开标大厅界面右下方“发起异议”中在线提出异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6.2评标期间,供应商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供应商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7.1为使更多供应商能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仍允许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但为提高采购效率,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后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前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从下载之日起计算。

  7.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采购公告栏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的“投标人”入口登录后获取。